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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2014年11月修订)

作者:   |   发布日期:2016-01-06    |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公务接待管理, 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依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全校各部门的公务接待行为,单独核算的单位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务接待应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对口接待,党群部门的接待工作由党委办公室统一负责,其它部门的接待工作由校长办公室统一负责(以下简称两办)。
第五条 学校公务接待的范围是:来校 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检查指导的上级领导、检查组成 员;来校交流学习的兄弟院校及有关单位领导;学校邀请来校访问、讲学的专家学者。
第六条 两办要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统一标准,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要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七条 两办凭被接待单位公函或经主管校领导审签的学校邀请函、 《商丘师范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安排公务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要如实填写《商丘师范学院公务接待清单》,并由主管校领导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学校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两办要 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总额,工作餐每人标准控制在60-80元。工 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安排,执行协议价格。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学校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一条 公务接待一般安排在学校指定的定点接待酒店,每次公务活动结束后, 两办凭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办理公务接待费报销手续。 因特殊公务需要安排异地接待的,一般情况下应由两办随行安排或事先向两办通报,返校后一周内报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公务接待用车由校办统筹安排。
第十三条 学校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第十四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五条 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支。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六条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七条 财务处要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按照规定,严格调控。审计处要加强对接待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纪委监察处要加强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
第十八条 学校要 加强公务外出审批管理,严格执行我校的《公务出差审批制度》,禁止异地院校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学校要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公务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十九条 实行公务接待监管和月报告制度。每月5号前, 两办将上月公务接待明细汇总,上报主管校领导和主要校领导。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两办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商丘师范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
附件2:商丘师范学院公务接待清单
附件3:商丘师范学院公务接待流程(略)



附件1:

商丘师范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

接待单位:        经办人:        日期:        序号:


接待对象单位

公务活动项目

被接待单位
主要领导

总人数

主管领导意见

 
党(校)办主任拟办意见
(签名)
 
陪同人员

接待酒店

标准(大写)

  酒水数量



附件2:
商丘师范学院公务接待清单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姓 名
    职 务




















公务活动项目

公务活动时间

公务活动场所

公务活动费用

主管校领导
审 签





附件3:商丘师范学院公务接待流程(见流程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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