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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8-10-23    |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现就在严格执行学校《会议管理办法》(校党发[2014]27号,已挂在学校OA系统公共文件柜党委文件栏)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如下:

一、凡能以文件形式或利用现代通讯工具部署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凡能合并召开的会议要统筹合并,不单独安排。要开短会、讲短话,切实提高会议实效。

二、学校专项工作会议按照“谁分管、谁出席”的原则确定出席领导和与会人员,坚决杜绝凡会均让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的现象。

   三、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各职能部门要提前1周谋划下一周的会议活动,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于周五下午15点前将下周会议会议审批表报党政办公室(1号行政楼211房间)统筹安排。(会议审批表在党政办公室主页文档下载栏)。

四、未列入会议计划的一般不得临时召开,因特殊情况确需召开的临时性会议,由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党务部门的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审批,行政部门的会议由校长审批,否则党政办公室一律不予安排。

五、合理安排会议时间,尽量避免与与会人员上课时间冲突。

六、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党政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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