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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关于集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暨岁末年初学校

作者:   |   发布日期:2018-12-14    |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教办20181048号)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前期工作安排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讲话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确保安全”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整治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安全稳定工作方面隐患,堵塞安全稳定管理漏洞,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通过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全面排查校园各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事件,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持续安全稳定。

二、工作内容

集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查政治站位、思想认识;查有没有“空转”“降格”;查主要领导是不是亲力亲为抓落实;查有没有避重就轻、弄虚作假;查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查做没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中的偏差。严守政治纪律、坚定“两个维护”,扛稳政治责任,增强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落到实处。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和岁末年初安全大排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介晓磊  司林胜

副组长:陈中亚  朱  伟  蒋志民  陈向炜  徐茂田 

        辛作义  李永春  郭文佳  薛明志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晓征  朱震杰  乔广礼  李  辉  李兆强  杨莹莹

邱友良  张  舟  张鸿韬  陈文章  陈树平  庞永祥

孟现志  姚润田  贾  丽  徐华伟  徐树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鸿韬兼任办公室主任,贾丽、乔广礼、张舟、朱震杰任副主任。

四、工作任务

(一)检查传达学习贯彻是否到位。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鲁山事故血的教训再次警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绷紧安全这根弦”的批示要求,查各地各学校是否持续开展安全对话谈心活动,是否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贯穿工作始终,是否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是否树立“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和“知厉害”的责任意识,是否树立“临时而惧、夜半惊醒”的忧患意识,是否树立“党政同贵、一岗双责”的担当意识,是否确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发展意识。

(二)检查鲁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后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采取措施落实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火灾事故批示后,省委、省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及省教育厅下发一系列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5〕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5〕25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5〕127号)、《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产业集聚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6〕18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7〕1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31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办〔2018〕3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68号)等。

(三)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彩钢板房专项整治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尽快查明事故原因”的批示要求,查校园内人员密集场所,目前是否存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搭建。是否存在建设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建筑,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材料作保温层,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电器设备安装及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储存易燃可燃物品、消防设备损坏等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检查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治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彻底排查隐患”批示要求,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技装〔2015〕92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督查检查方案>的通知》(教办〔2018〕332号)文件要求的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全面,重大隐患是否全部整治到位。查三年来,全省开展的危险化学品三年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是否按部署要求整治到位。查2015年以来,各单位督查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五)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批示要求,查各单位是否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厅文〔2018〕35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厅文〔2017〕17号)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教办〔2017〕1079号)要求,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平安、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是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是否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贵、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做到严抓、严查、严处,是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是否履行一岗双责,是否具体抓、抓具体;学校是否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六)检查事故预防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批示要求,查各单位是否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督办机制、是否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推进机制、是否建立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以案促改落实机制、是否建立安全基层基础投入保障机制,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对照省委书记王国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安全生产没有淡季,必须抓细、抓小、抓实、抓早,抓到源头上,以及陈润儿省长安全生产任何时候大话说不得,必须警钟长鸣等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查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鲁山火灾事故重要批示过程中,是否存在以批示落实批示、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是否存在推语塞责、庸政懒政、渎职懈怠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八)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具体见附件1.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即日起至12月中旬)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人员对影响学校师生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即查即改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见附件2)、制订相应的整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全校各单位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台账(附件2)于12月15日上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交至党政办公室208室(电子版发送至sqsyxfww@163.com)。联系人:罗永刚,电话:6203(小号)

(二)检查抽查阶段(12月中旬前)

通过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学校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单位、重要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督查,积极做好迎接省教育厅督查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检查取得实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20日前)

各单位要把此次“回头看”、大排查活动与平安校园建设结合起来,与日常安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形成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对安全排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请于12月20日前将此次活动的工作情况总结电子版发送至sqsyxfww@163.com。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校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校园安全对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把安全排查作为安全稳定工作的重点内容,认真部署、全面落实,不走过场,保证扎实完成任务。

(二)深入排查,及时整改。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广泛发动,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安全大排查的宣传发动力度,形成人人关注、个个参与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

(四)及时总结,建立长效机制。要总结安全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好经常性安全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保证师生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安全。

 

附件1: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2: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工作台账

 

 

 

商丘师范学院

                                  2018年12月11日

 


附件1

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第一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安全责任事项

协办单位及责任人

 

 

 

 

 

党委书记

校长

 

 

 

 

 

 

 

 

 

 

党委书记

校长

 

 

 

 

 

 

 

 

 

 

 

党委书记

校长

 

 

 

 

 

 

 

 

 

 

 

党委书记

校长

分管党政办校领导

党政办公室  主任

学校政治安全

公文系统网络安全

信息化中心 主任

档案、机要文件安全

分管副书记

副校长

宣传部  信息化中心

部长  主任

门户网站、校园网络安全

分管副书记

团委  书记

大学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安全

周末文化广场、艺术展演等大型群体文艺活动安全、学生社团活动安全

分管基建工作副校长

基建处  处长

学校所有校舍特别是老旧房屋、基建工地安全

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

后勤服务中心  书记  主任

食品(含食堂和商铺)安全、全校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校医院安全管理

饮用水设施、水电气设施安全

电网线路、燃气输送管道安全

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

校车安全

食堂抽油烟机、炊具、燃气、电气设施安全 

校内特别是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礼堂、家属楼、商铺、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线路、电气设施安全

各学院 党政领导

家属区用电安全

分管保卫工作副校长

保卫处  处长

校内交通安全、春夏秋冬四湖安全(防溺水)

校内特别是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礼堂、家属楼、商铺、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各学院 党政领导

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校园反恐、反邪教、防非法入侵校园、防校园欺凌、防盗抢等)

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教务处  处长

实验实训基地、平台、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安全

各学院 党政领导

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安全管理

学籍、教务系统网络安全

教学活动安全

各学院 党政领导

在校生考试、试卷安全保密

学生校内外实习实训安全

各学院 党政领导

集中上、下课预防踩踏事故安全

各学院 党政领导

学生处  处长

学生校园风险防范

各学院 党政领导

专升本考试安全

大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防与干预

各学院 党政领导

大学生安全行为宣传教育

各学院 党政领导

学生请假外出安全防范

各学院 党政领导

招生就业处  处长

普招和体育单招等招生考试安全

招生录取期间学生个人信息安全

体育学院   书记  院长

体育设施和体育器材安全

体育运动会、达标测试等体育活动安全

分管副校长

图书馆  书记  馆长

阅览室、资料室、书库等图书馆内安全管理

分管副校长

财务处  处长

财务系统网络安全、资金安全

分管副校长

继续教育学院 书记  院长

国培、省培、函授等教学活动安全

分管或联系校领导

工程主办单位 主要负责人

校园施工现场 

分管或联系校领导

活动主办单位  主要负责人

公共场所大型活动安全

分管或联系校领导

各单位  党政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资料(档案)室、会议室安全

 

注:责任清单中各安全责任事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主要职责:

    制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如实做好记录;
   
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状况,定期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或提出改整改建议;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做好上级有关安全检查迎检和材料报送工作;

    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及时报告有关安全责任事故。

 

 

 

 

 

 

 

 

 

 

 

 

附件2

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工作台账

单位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名):              

序号

安全隐患问题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化解稳控措施

化解时限

对策建议

1

2

3

4

    安全大排查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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